美国环保署危险废物产生者最终改进条例-产生者必须指出危险物的危害,但具有灵活性
作者:Del Williams, 技术文章作家,Torrance, CA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美国环保署的《危险废物产生者最终改进条例》于去年由联邦政府生效实施,该条例要求对集装箱的危险进行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等字样,以及每个集装箱开始堆积的日期。
先前的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RCRA)程序标签法规没有要求废物产生者识别集装箱、储罐、集液盘和建筑安全壳中堆积废物的危害。这可能导致在不同位置堆积或存储的废物存在无法有效沟通的风险,会使工人、废物处理人员、应急响应人员和访客面临严重危险。
为解决这一问题,最终条例规定,集装箱和油罐的标签现在必须标明这些集装箱内装物在相关区域存在的危险。这些区域包括废物的中央聚集区;来自不同产生者聚集的危险废物的转运设施点;以及处理、储存和处置设施处的集装修/储罐储存区。
幸运的是,最终条例在如何遵守这一新规定方面也允许有足够的灵活性。
对于集液盘和建筑安全壳等废物,产生者可以将该信息保存在堆积区附近的日志或记录中。
废物产生者可以使用好几种方法来标明容器内物品的危害,如DOT危险信息、OSHA危险声明或图示、NFPA化学危险标签或RCRA特性等。
如何指示危险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指示危险废物特征的文字(即易燃、腐蚀、反应性、有毒等);
•符合49 CFR第172部分E(标签)或F(标牌)的DOT要求的危险信息;
•符合29 CFR第1910.1200节OSHA危险通信标准的危险声明或图示;
•符合NFPA标准第704条的化学危险标签。
根据环境保护署的说明,最终条例为废物产生者提供了一些经济和环境好处。例如,它为每月产生100公斤或以下危险废物的小数量产生者(VSQGs)提供了灵活性,他们通常将废物运送给大数量产生者来统一处理。
最终条例还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偶发性事件的处理方法。当非常规事件,如产品召回,导致较小的产生者-VSQG或小数量产生者(SQG)-在一个月内产生非典型数量的危险废物,从而达到了更严格的法规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在最终条例下,产生者可以在非常规事件期间保持其常规的产生者身份,无需遵从大数量产生者所需要达到的更高要求。
在将危险废物运至RCRA允许的处理、储存和处置设施之前,必须将RCRA废物代码置于容器上,但可以选择在那之前的任何时间来进行操作。
只要RCRA废物代码在特定的容器上,电子系统(如条形码系统)都可以接受。
目前,阿拉斯加和爱荷华州等未获RCRA项目授权的州必须遵守该规定。RCRA授权的州被要求在2018年7月1日前采用本最终条例中更严格的部分。如果州法律必须修改才能实行该条例,那么截止日期是2019年7月1日。
符合EPA危险废物产生者的标签选项
在可以用各种允许的方式来标识容器内物品危险性的同时,危险废物产生者的标签也必须非常耐用,使之可以始终贴在容器上。
因此,当涉及到打印标签时,最容易达到标准的方法之一是公司使用现有的打印机和适当的打印软件。
对于许多已经遵守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全球统一体系(GHS)标签的化学品制造商、分销商和最终用户来说,这只意味着继续使用GHS标签,以及新的危险废物专用模板软件。
例如,公司可以使用在工业和办公市场上的领先品牌UltraDuty GHS。与普通标签不同,这些GHS标签是工业级标签,具有耐化学性、抗撕裂性、耐磨性等特征,由防水的海洋级粘合剂制成,并通过了90天的海水浸没粘附力试验。
使用Avery的设计和打印在线软件,员工可以从预先设计的、符合EPA的模板来创建、定制和打印自己的有害废物标签。大多数员工认为这个过程很直观,因为它类似于从预先设计的模板创建一个office文档。
带有手写(堆积开始日期、EPA废物代码)或标记的危险性能(易燃、腐蚀、有毒、反应性;以及GHS图示)的印刷标签也可以接受。
可以在符合环保局新的《危险废物产生者最终改进条例》的危险废物堆积标签上预先打印手写标签。预先打印的标签便于选择适当的GHS图示或危险特性,以及堆积开始的数据和内容组成。这有助于简化标签,并与圆珠笔和永久性标记笔兼容。这些标签是防水的,耐化学品,耐磨损,抗撕裂和紫外线,并且它们的粘合剂通过了90天的盐水浸泡试验。此类标签可用于各种危险废物,包括VSQG、SQG、LQG以及sub-part K(学术实验室)等。
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Avery.com/GHS。